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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9-23 08:58:00
景大伟介绍,办理公共自行车租用卡实行实名制,办卡人需凭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签署租用协议,且需交纳300元租车保证金、10元工本费及不少于20元预存资费。
办卡时间为每天9时到17时。试运行期间开放四处办理点。分别为亚泰大街与卫星路交会东北角的长春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站,自由大路同志街站、长春大学站、临河街轻轨站为临时办卡点。随着运营需求的扩大,将逐步增加办卡站点数量。
市民在办理退卡时如无不良记录且未造成车辆及设备损失,租车保证金全额返还。一人仅能办理一卡,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。且租车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驾驶自行车上路的相关规定,年龄为16(含)至65周岁(含),身高在145厘米以上,具有安全骑行能力的和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,可凭有效身份证件(包括长春市居民身份证、居住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),办理租车卡手续。
为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,因身体不适、患精神类疾病、饮酒等无法安全骑自行车者,不得使用公共自行车。
如何收费
1小时内免费
超过开始实行阶梯收费
景大伟介绍,公共自行车租用实行阶梯式累计加价计费办法。1小时(含)以内,不收费;1小时以上、2小时(含)以内,每车次收费1元;2小时以上、3小时(含)以内,每车次收费2元;3小时以上,每车次按每小时3元收费,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收费。全天24小时最高收费60元/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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